新加坡数据跨境流通应对方案
新加坡《个人数据保护法》承认 APEC CBPR 和 PRP 认证,可用于个人数据的海外转移。这意味着新加坡的企业可以省去做本地化认证的麻烦,以便进行跨境数据转移。 《东盟数据管理框架》(DMF)以及《东盟示范合同条款中跨境数据流的部分》(MCC),东盟数据跨境流机制
(ASEANCross Border Data Flows , CBDF);
MCC将作为实施东盟跨境数据流通机制的第一步,以便在东盟成员国之间进行数据传输,而不论相关东盟成员国是否有数据保护法;鼓励东盟成员国推广使用MCC作为私营企业之间区域性数据传输的最低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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